电子工业岩土基础工程公司企业改制 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子工业岩土基础工程公司拟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为使改制工作合法合规完成,现公开选取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改制完成(服务律所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专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2)协助编制《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编制《国有产权转让方案》;(3)依法对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报批的《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职工安置的,一并发表意见;(4)对改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协助完成国有企业各项内部审核与批准程序;(5)协助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实施和完成产权交易工作,协助公司或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协助改制后公司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7)协助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完善外部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执业许可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3.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评价要素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报价作为最终选聘依据。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 时 30 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浐灞三路753号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请各合格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纸质版响应材料及报价单到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12室,密封纸质版响应材料应包括(一)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二)项目工作方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浐灞三路753号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楼
联系人: 齐亚强
电 话:15091590512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发布期为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5日,请潜在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单,采购人将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价情况择优录用一家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齐亚强 审核人:刘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