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在心中 过好“廉”节│2025年春节廉洁提醒
来源:纪检监察部 浏览次数:106 发布时间:2025-01-20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5年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廉洁提醒如下:
1.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
受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特别是在内部食堂吃喝、干部调整迎来送往等;
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特别是收送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4.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特别是以其他名目违规报销“三公”费用等;
6.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
7.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8.严禁酒后驾车,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和廉洁过节规定,让廉洁勤俭成为节日的习惯,才能在润物无声、成风化俗的过程中,经受住节日“廉关”考验!
举报电话:029-8731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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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刘杉 审核人:田建明 张金蕾
中共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